一九九一年
5月24日 我省开展纪念“五·八”世界红十字日活动。
7月15日 台湾红十字组织给青海省红十字会汇来39万多元港币的救灾款。
9月10日 青海省民政厅“青民社字(1991)83号”文批复“关于青海省红十字会清理整顿情况和申请登记注册的报告”,准予青海省红十字会登记注册为社会团体法人。
一九九二年
3月31日 省政府办公厅青政办函(1992)27号,补选于丽璇同志为青海省红十字会理事、副会长。
4月13日 青海省教育厅、省红十字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意见》。
9月20日 经报省政府同意,省红十字会、省公安厅、省卫生厅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现场卫生救护培训”的通知。
一九九三年
8月27日 青海省海南州恰不恰地区沟后水库发生严重垮坝事件,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青海省红十字会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9月21日 青海省红十字会第二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白玛任名誉会长;班玛丹增任会长;于丽璇任常务副会长;高昭平、吴有才任副会长;赵德跃任秘书长。
一九九四年
1月3日 海南州塘河地区发生6.3级地震,青海省红十字会、海南州红十字会、兴海县红十字会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