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0年8月27日第11次执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同意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红十字会成立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站,并为每个工作站给予2万元工作经费支持。要求各地红十字会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相关职责,统筹推进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切实发挥工作站的作用。执行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及时与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青海省分库(青海省人体器官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葸玉芬,联系电话:0971—8252264)。 特此批复 青海省红十字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