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红十字会、会机关各部室、所属事业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市州红十字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红十字会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积极配合卫健委等部门,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红十字会成立全省红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 林 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副组长:刘华芳 党组成员、副会长
才让卓玛 党组成员、副会长
赵生秀 党组成员、挂职副会长
周志胜 党组成员、监事长
马常德 党组成员、秘书长
成 员:王锦国 办公室主任
史海勇 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
王 渊 筹资与财务部部长
景鹏峰 赈济救护部部长
滕 进 组织宣传联络部部长
冶 宁 办公室副主任
王海涛 备灾救灾和应急救护中心主任
斗毛加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青海省分库(青海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生辉 西宁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罗兴海 海东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王有胜 海西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索南项毛 海南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朱生春 海北州红十字会副会长
格 扎 玉树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周 太 果洛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李培青 黄南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赈济救护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与上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联系,按照分工任务,密切配合省卫健委、省应急管理厅做好有关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各类报表。景鹏峰、冶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人道救助组、宣传组、物资筹集组,组成人员如下:
人道救助组:由景鹏峰同志负责,工作人员从赈济救护部、备灾救灾和应急救护中心抽调。职责为根据疫情的具体情况,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互救,做好物资接收、发放、公示等工作,提供人道救助。
宣传组:由滕进同志负责,工作人员从组织宣传联络部、办公室抽调。职责为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强疫情防控有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加强舆论监控,做好正面宣传引导。
物资筹集组:由王渊同志负责,工作人员从筹资与财务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部)、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青海省分库(青海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抽调。职责为根据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适时向社会发出募捐呼吁,做好募捐资金接受、公示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冶宁、季永鹏同志负责,负责与省卫健委、省应急管理厅、机场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机关急救车辆物资保障等事宜。
二、加强宣传工作,注重舆论引导
各市州红十字会要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闻媒体,宣传官方发布的科学防护知识和疫情防护措施,加强网上及微信、微博舆论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做好正面宣传引导。要广泛动员基层红十字组织,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的作用,因地制宜加强社区健康宣传,多种形式进行科学防控知识宣传和普及,引导群众掌握有关防控知识,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自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值班值守,建立报告制度
在防控工作期间,各市州红十字会要确定防控工作责任人及联络员各一名,于每日下午15:00前将本地区开展防控工作情况报省红十字会,联系人:冶宁,联系电话13389717327。同时,依据《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各地可以有序接受社会捐赠款物,做好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管理、公示等工作,确保公开透明。公开募捐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红总会安排,统一由省红十字会适时向社会发出募捐呼吁,各地不得私自安排公开募捐。
青海省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