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红十字会: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Il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省减灾委员会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主题认真组织活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去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各级红十字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主题,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安排部署。要采取有效举措提醒社会公众,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灾害防治不力,就会威胁生命安全。必须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守安全红线,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持续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二、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提升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各级红十字会要结合本区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和自身抵御灾害综合能力,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结合红十字会主要业务和“红十字博爱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形式,进一步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地震、风雹、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向社会公众开放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等场所和设施,开展防灾减灾公众体验活动。开发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动漫、游戏、影视剧等宣传教育产品,拍摄防灾减灾公益宣传片,充分发挥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活动覆盖范围,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红十字会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灾害事故风险防范,深入开展灾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宝贵经验,针对本区域各类易发灾害事故带来的威胁,组织红十字救援队、志愿服务队,重点做好红十字救援队装备库、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物资库)、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红十字会试点养老机构、重点博爱家园项目等场所的隐患排查,针对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提供有力保障。
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
各级红十字会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贴近实际,促进公众熟悉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灾害发生后的转移避险能力。同时强化基层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参与和协助配合,提高灾害事故救援中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医疗救护、应急搜救、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练兵等活动。
各市州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注意收集典型事例及效果资料,做好活动相关数据统计,并将总结报告于5月15日前报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
附件:2019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相关数统计表
联 系 人:达桑卓玛
联系方式: 0971—8252284
青海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