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红十字会: 各地《关于成立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的请示》收悉。经2019年6月10日第九届理事会第3次执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各市州红十字会成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并给予2万元工作经费支持。要求各地红十字会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标识,按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相关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区域内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业务咨询、志愿者登记录入、资料收集、数据统计、协调员联络等工作,执行中相关问题,请及时报省红十字会。 特此批复 青海省红十字会 2019年6月11日